本報訊 昨天,記者從質監部門獲悉,為進一步凈化食品市場,我市將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整治,小作坊生產的產品不得進入商場、超市銷售,以確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衛生。
按照規定要求,小作坊必須向社會公開承諾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濫用添 加劑、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達不到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必須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改造,否則不得生產。其生產加工的食品銷售范圍不得超出縣級行政區域,不得在商場、超市進行銷售。
目前,在全市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整治行動已全面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