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食品安全責任連帶追究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據了解,為避免食品安全“連帶追究”傷及無辜,最大限度保護關聯食品企業的合法利益,該《辦法》僅在食品安全存在系統性風險時才會啟動,且追究方式、力度將據關聯經營者關系緊密程度、大小決定。
重慶市食品安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屢屢刺痛公眾神經,也反映出現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個重大缺陷,即注重個案制裁,在控制系統性風險方面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此次頒行的《辦法》,將以“連帶追究”制度彌補這一缺陷:通過對關聯經營者的“連帶追究”,落實、強化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形成經營者之間的相互監督機制,將風險消滅于萌芽之中,同時可有效控制產業鏈條上有問題的產品繼續流通或流入市場。
據了解,《辦法》將食品安全連帶責任分為四種:主體連帶、商品同質同源性連帶、區域性連帶、行業連帶。
比如,某超市被查出有食品安全問題被要求停業整改,其連鎖超市所有門店都將面臨重點巡查,甚至全部停業,這就是主體連帶;如果消費者買到問題牛奶,相關部門對牛奶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各環節及所涉上下游企業進行調查,這就是商品同質同源性連帶;如果市場上出現的問題食品都來自同一個區域(市或區、縣),那么來自這一區域的同類或類似食品將受到市場禁入懲罰,這就是區域性連帶;如果某行業出現違反安全操作的“潛規則”,一經查實,該行業產品將在一定時間內禁止銷售,這就是行業連帶。
據介紹,這種連帶追究制度,在歐美已經實施多年。在美國,如果一家食品企業出了安全事故,不僅這家企業將受重罰,其上下游企業及母公司也要一并受罰;在歐洲,一家企業若出了安全事故,整個地域的同行都要受到連累,甚至被砸掉“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