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里的食品,既有包裝好的成品,也有現場生產加工的,甚至還開了小餐廳賣賣“糖芋苗”……這樣的超市,食品安全該由哪個“婆婆”管?是負責流通領域的工商局,還是負責生產領域的質監局?昨天舉行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了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檢查中發現,從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解決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交叉問題仍存薄弱環節。
在10月份進行的這項檢查,給執法檢查組的總體印象是,全省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升,《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初見成效。不過,法規的貫徹還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法規中確立了一系列新的監管制度,需要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來貫徹落實,但是職能不到位給這些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困難。其次,食品安全監管盲區和職責交叉現象仍同時存在,對這類對象的監管,在各職能部門分段管理的現體制下,相關部門很難劃定各自職責區域,造成相互推諉,或多頭執法的現象。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組建議,省政府有關部門應以規章形式出臺食品安全的具體管理辦法,待積累一定經驗后,由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