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萬家超市給孫女買了一包‘一米陽光’牌的串燒雞,回家后發現已經過期80天了,怎么過期這么久,超市都沒發現呢?”家住銀川路的張英氣憤的對記者說。
1月8日,記者來到位于鯉魚山南路的福萬家超市,該超市負一層樓梯的兩旁堆放著各種水果,超市的左邊是食品區,右邊是日用品區。記者在福萬家超市的貨架上看見,那兒還擺著一包生產日期是2007年5月,保質期6個月,已經過期一個多月的“一米陽光”牌串燒雞。與它同樣擺在超市貨架上銷售的重慶萬統野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茶樹菇”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輕輕一擦就掉了。
除此之外,福萬家超市銷售的產品中,有些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已經模糊不清,有的已經沒有生產日期。
新市區衛生監察隊的負責人表示,產品包裝袋上“一擦就掉”的生產日期一般不是廠家打上去的,有可能是經銷商自己打印上的,也可能是一些不正規的廠家故意設計的迷魂陣。福萬家超市銷售過期產品違反了《食品衛生法》,他們將根據《食品衛生法》對其進行查處,并沒收不合格產品,同時對其進行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