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工商局消保處執法人員在家樂福超市新陽路店查扣100多盒仿冒他人商標的“臺灣泡菜”。
當日上午,省工商局消保處根據牡丹江市信達食品加工廠的舉報,到家樂福超市新陽路店進行檢查。在冷凍冷藏區,執法人員看到貨架上正擺放著被舉報的“臺灣泡菜”。標注“信達韓式泡菜”的塑料盒上,既沒有QS標志,廠名廠址也不全。尤其是印在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有的已經超過保質期限。
據舉報人介紹,該廠生產加工的“臺灣泡菜”是經過有關部門認證的商標,并且是季節性生產。目前才剛剛生產,還沒有投到市場進行銷售。近日,廠家銷售人員巡查市場時發現家樂福在銷售仿冒他家品牌的“泡菜”,遂舉報到工商部門。
由于家樂福超市現場提供不出進貨票據等相關手續,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超市將“不合格”泡菜下架,停止銷售,并要求其負責人到工商部門接受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