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比天還大的事兒。市食品工業協會昨日傳來消息,由國家商務部制定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將從5月1日起開始施行,所規范的直接對象是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
其中,“批發市場”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水產品、副食品、茶葉等食品綜合批發市場和專業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食雜店、便利店、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等有食品零售的經營場所。記者走訪了市區部分超市、農貿市場,發現不少商家的自制食品存在很多問題。譬如燒肉,一般消費者只能看到成品,卻無法看到熟食的制作過程,也無從得知那些自制品的保質期、生產日期、成分以及原料。市食品工業協會負責人介紹,解決可視性問題,可按《辦法》要求建立“協議準入制度、經銷商管理制度、索證索票制度、購銷臺賬制度與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達到食品在流通環節的“可追溯”,從而保障食品安全。
此外,《辦法》還禁止市場冒用、使用偽造的綠色市場認證標志,并要求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對于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可采取如下措施進行處理: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