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端午節當天,永輝黎明超市人流如織,在忙碌的超市服務臺內福州市洪山工商所段長章增慧和超市食品安全監管員正在緊張地核查數千種架上食品的索證索票資料。這是福州市鼓樓區工商局監管人員與超市業主聯合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的一個場景。
“正是由于工商部門積極、到位的行政指導,使我們超市的食品進貨查驗、電子臺賬、索證索票等制度日益完善,也保證了群眾買到放心食品。”永輝黎明超市行政主管翁先生這樣說道。
2007年以來,鼓樓區工商局針對轄區內超市數量多、規模大的特點,緊緊圍繞食品安全監管中心任務,以轄區各大超市電子臺賬作為監管工作的落腳點、著力點,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共向食品經營者發放《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的特別規定》等食品安全指導宣傳資料7400余份,立案查處食品違法案件147起、罰沒59?郾15萬元,轄區超市100%建立了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在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工作受到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肯定,得到廣大經營者、消費者的好評。
區工商局以“業主責任制”作為監管制度的基礎,明確超市、監管部門兩者之間的責任和關系,不斷完善以業主為主體、工商為主導、教育與監督相結合、自律與他律相互補的超市監管新模式。各工商所與轄區內各大超市簽訂了市場食品管理責任書,做到食品從進貨、自檢、上架、銷售、退市層層把關,各個環節互相監督,有效杜絕國家禁止上市食品進入超市銷售。去年區工商局以《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的特別規定》出臺為契機,聯合鼓樓區各職能部門啟動了鼓樓區2007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充分利用宣傳板報、宣傳資料、宣傳圖片,圖文并茂地介紹了工商部門在流通領域中食品安全監管方面開展的工作。今年上半年,區工商局又與轄區26家生鮮超市簽訂了《集貿市場(生鮮超市)肉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書》。
區工商局進一步健全、規范超市的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大力推進電子臺帳的推廣運用,督促超市向商品生產廠家索取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中建檔備查,之后按商品批次每半年索驗一次檢驗報告,并督促超市在進貨后銷售前將食品進貨信息(包括食品的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及購貨日期等內容),如實錄入到電子臺賬中,真正做到商品的“貨正源清”。目前轄區25個超市全部安裝了電子臺賬。對于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索票索證或未建立進貨臺賬的食品,一律要求超市先行下架,并發出整改通知書。如果超市未按期整改到位,將嚴格按《特別規定》的相關條款處理。同時,推行追溯倒查制度,對在超市抽檢或執法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準入商品,除作出上述相應的處理外,還要及時追溯發生問題的源頭并追究責任。并且根據《福建省工商局實施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暫行辦法》,對不合格食品采取強制退市、預警退市和協議退市等措施。2007年來,區工商局對上級部門發出的5次、涉及67批次的不合格食品緊急下架通知迅速反應,對轄區內食品經營者有發現經營的,全部要求下架處理。
此外,基層工商所加強監督抽檢,運用“食品安全速測儀”對上市的水果、蔬菜和水產品等進行快速檢測,發現問題及時下架、及時查處。同時指導市場業主建立檢測臺,培訓專職人員,開展快速自檢工作,在超市顯著位置設立商品質量公示牌公示當日檢測結果,引導百姓安全健康消費。此舉為超市食品安全的監管到位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
2007年12月,福建省工商局和國家工商總局檢查組分別對鼓樓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行了驗收,對鼓樓區工商局在超市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所做的努力給予充分肯定。